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污染疗养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
背景技术
空气污染,又称为大气污染,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空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类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换言之,只要是某一种物质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他生物、财物产生影响者,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空气污染物;而其存在造成的现象,就是空气污染。空气污染经常导致粉尘进入人的皮肤中,人们使用空气疗养仪能够快速清除皮肤中的粉尘,但是现存在的空气疗养仪的出风窗多为固定安装的,不能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多角度调整并固定,当需要调整出风窗的位置时,需要手动移动疗养仪本体,使用不方便,满足不了人们的使用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包括疗养仪本体,所述疗养仪本体的顶端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之间活动设有转动轴,且转动轴延伸至固定支架外,所述转动轴上套设有出风窗,所述转动轴上对称设有固定块,且固定块设于固定支架远离出风窗的一侧,所述固定块上设有贯穿孔,所述贯穿孔内活动设有固定柱,且固定柱沿所述贯穿孔的轴线延伸至固定块外,所述固定柱的两侧对称设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上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远离活动块的一端连接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设于贯穿孔的内壁上,所述固定支架远离出风窗的一侧设有固定凹槽,所述固定柱的一端活动设于固定凹槽内,所述疗养仪本体的顶端设有软性输气管道,所述软性输气管道远离疗养仪本体的一端与所述出风窗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凹槽的数量为九个,且沿转动轴的轴心线呈圆周状分布于固定支架上。
优选的,所述疗养仪本体的顶端对称焊接有安装座,且安装座上对称开设有螺纹孔,所述固定支架通过锁紧螺栓安装于安装座上。
优选的,所述固定支架上开设有第一槽道,且转动轴活动设于第一槽道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增加固定支架、转动轴、出风窗、固定块、固定柱、活动块、复位弹簧、安装块、固定凹槽和软性输气管道,利用复位弹簧的弹性形变使得固定柱活动设于固定凹槽内,能够手动转动并固定出风窗的位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方便,能够多角度调整并固定出风窗的位置,避免需要通过调整疗养仪本体的位置改变出风角度,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的A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的固定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疗养仪本体、2固定支架、3转动轴、4出风窗、5固定块、6固定柱、7活动块、8复位弹簧、9安装块、10固定凹槽、11软性输气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空气污染疗养仪,包括疗养仪本体1,疗养仪本体1的顶端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支架2,固定支架2之间活动设有转动轴3,且转动轴3延伸至固定支架2外,转动轴3上套设有出风窗4,转动轴3上对称设有固定块5,且固定块5设于固定支架2远离出风窗4的一侧,固定块5上设有贯穿孔,贯穿孔内活动设有固定柱6,且固定柱6沿贯穿孔的轴线延伸至固定块5外,固定柱6的两侧对称设有活动块7,活动块7上连接有复位弹簧8,复位弹簧8远离活动块7的一端连接有安装块9,安装块9设于贯穿孔的内壁上,固定支架2远离出风窗4的一侧设有固定凹槽10,固定柱6的一端活动设于固定凹槽10内,疗养仪本体1的顶端设有软性输气管道11,软性输气管道11远离疗养仪本体1的一端与出风窗4连接,固定凹槽10的数量为九个,且沿转动轴3的轴心线呈圆周状分布于固定支架2上,疗养仪本体1的顶端对称焊接有安装座,且安装座上对称开设有螺纹孔,固定支架2通过锁紧螺栓安装于安装座上,固定支架2上开设有第一槽道,且转动轴3活动设于第一槽道内。
当需要调整出风窗4的位置时,手动向远离出风窗4的方向拉动固定柱6,固定柱6在固定块5的贯穿孔内沿贯穿孔的轴线方向活动,固定柱6带动活动块7移动,活动块7挤压复位弹簧8,复位弹簧8弹性收缩,固定柱6和固定凹槽10分离,手动转动出风窗4,出风窗4带动转动轴3转动,同时出风窗4带动软性输气管道11发生弹性形变,转动轴3带动固定块5转动,到达合适的角度后,松开固定柱6,复位弹簧8弹性伸长,复位弹簧8通过活动块7带动固定柱6移动,固定柱6进入相匹配的固定凹槽10内,固定出风窗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操作简单,能够多角度调整并固定出风窗4的位置,避免需要通过调整疗养仪本体1的位置改变出风角度,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