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园艺用可调节水量的洒水壶。
背景技术
在日常园艺中,每天要完成对花草树木的浇水工作。由于花草树木的大小不同,品种不同,环境的温度湿度不同,以及土壤的含水量等因素,其对水的需求量也不同,但是目前的洒水壶的结构简单,尤其是壶嘴,无法控制浇水的量和面积。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园艺用可调节水量的洒水壶。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园艺用可调节水量的洒水壶,包括洒水壶本体,所述洒水壶本体的顶端面设置有挡水盖,所述挡水盖顶端面设置有拉环,所述洒水壶本体的左侧面设置有手提环,所述洒水壶本体的右侧面设置有大水管,所述大水管的右侧面连接有小水管,所述小水管的右端处连接有洒水头,所述洒水头的右侧面设置有洒水孔。
优选地,所述洒水壶本体的材质为铝合金材质,铝合金材质耐腐蚀性好,延长使用寿命。
优选地,所述大水管的内侧设置有调节水量块,所述调节水量块的上端处连接有调节阀,通过转动调节阀使调节水量块转动不同角度来控制洒水壶的出水量。
优选地,所述大水管和小水管的连接处设置有控制螺钉,通过转动控制螺钉,可以调节小水管的长度。
优选地,所述洒水头和小水管的连接处的顶端面设置有调节块,需要更换洒水头时,可以转动调节块达到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结构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需求控制洒水壶的出水量,质量较好使用寿命长,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坡面示意图。
图2为洒水头右侧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一端”、“另一端”、“外侧”、“上”、“内侧”、“水平”、“同轴”、“中央”、“端部”、“长度”、“外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套接”、“连接”、“贯穿”、“插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图2所示的一种园艺用可调节水量的洒水壶,包括洒水壶本体1,所述洒水壶本体1的顶端面设置有挡水盖3,所述挡水盖顶端面设置有拉环2,所述洒水壶本体1的左侧面设置有手提环11,所述洒水壶本体1的右侧面设置有大水管12,所述大水管12的右侧面连接有小水管8,所述小水管8的右端处连接有洒水头9,所述洒水头9的前端面设置有洒水孔10。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洒水壶本体1的材质为铝合金材质,铝合金材质耐腐蚀性好,延长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大水管12的内侧设置有调节水量块5,所述调节水量块5的上端处连接有调节阀4,通过转动调节阀使调节水量块转动不同角度来控制洒水壶的出水量。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大水管12和小水管8的连接处设置有控制螺钉,通过转动控制螺钉6,可以调节小水管的长度。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洒水头9和小水管8的连接处的顶端面设置有调节块7,需要更换洒水头时,可以转动调节块达到目的。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在使用洒水壶的时候可以通过旋转控制螺钉使小水管松动,便可以调节小水管的长度,当工作人员需要控制水量的时候,可以转动调节阀使调节水量块的角度变动,使调节水量块宽度较大的一面挡住水流,达到控制出水量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结构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需求控制洒水壶的出水量,质量较好使用寿命长,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