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设备技术,是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
背景技术
拔钉器可以广泛地应用在供电、家具、建筑行业等各个行业,是一种能普及使用的大众化工具,在人力作用下,利用杠杆增力作用,实现起钉,或利用剪合机构将钉子取出。
因为在现有的房屋建筑用拔钉器使用中,通常是采用简单的剪合机构来实现起钉的目的,在使用中,通常要多次调整角度,寻找支撑点,在面对过长的钉子时,还需要二次的装配调整才能使钉子拔出,极不方便,且传统的剪合机构在面对大量的起钉需要时,表现的并不不灵活。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其结构包括加力杆、拔钉器,所述加力杆设于拔钉器的上端,所述加力杆与拔钉器采用螺纹连接在一起,所述拔钉器包括起钉装置、固定爪套,所述起钉装置通过螺栓连接于固定爪套一端,所述起钉装置包括摆动拨杆、活动爪,所述摆动拨杆通过焊接连接于活动爪一侧,所述摆动拨杆包括导向孔、固定摆动块,所述导向孔通过嵌设连接于摆动拨杆内部,所述固定摆动块通过嵌固连接于导向孔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向孔在摆动拨杆一端设有三个,呈环形阵列均匀分布在摆动拨杆内部,负责固定摆动拨杆摆动的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摆动拨杆内部设有配合圆弧滑动槽,使摆动拨杆能够轻松调整角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活动爪外表面均采用防滑纹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拔钉器中的起钉装置和固定爪套的配合,在使用中可以灵活的调整起钉装置的使用角度,来实现快速将钉子拔出的功能,活动爪中的扭力弹簧能够使拔钉器完成一次拔钉动作后,自动复位,方便下一次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的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的拔钉器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的起钉装置的平面示结构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的摆动拨杆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的活动爪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加力杆1、拔钉器2、起钉装置A、固定爪套B、摆动拨杆A1、活动爪A2、导向孔a、固定摆动块b、扭力弹簧a1、夹持头a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图1~图5示意性的显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制造装置的结构,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侧向”、“长度”、“宽度”、“高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侧”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中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
如图1-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房屋建筑用拔钉器,其结构包括加力杆1、拔钉器2,所述加力杆1设于拔钉器2的上端,所述加力杆1与拔钉器2采用螺纹连接在一起,所述拔钉器2包括起钉装置A、固定爪套B,所述起钉装置A通过螺栓连接于固定爪套B一端,所述起钉装置A包括摆动拨杆A1、活动爪A2,所述摆动拨杆A1通过焊接连接于活动爪A2一侧,所述摆动拨杆A1包括导向孔a、固定摆动块b,所述导向孔a通过嵌设连接于摆动拨杆A1内部,所述固定摆动块b通过嵌固连接于导向孔a一侧,所述导向孔a在摆动拨杆A1一端设有三个,呈环形阵列均匀分布在摆动拨杆A1内部,负责固定摆动拨杆A1摆动的角度,所述活动爪A2包括扭力弹簧a1、夹持头a2,所述扭力弹簧a1通过嵌设连接于活动爪B的内部一侧,所述夹持头a2通过嵌固连接于活动爪B底部一端,所述摆动拨杆A1内部设有配合圆弧滑动槽,使摆动拨杆能够轻松调整角度,所述活动爪A2外表面均采用防滑纹路。
下面对上述技术方案中的拔钉器的工作原理作如下说明:
本实用新型在实用的时候,将拔钉器2中的固定爪套B固定于需要拔除的钉子一侧,摆动起钉装置A负责将夹持头a2钳住钉子,将加力杆1向下拉起,使钉子拔出,完成起钉动作后,活动爪A2中的扭力弹簧a1回弹,将固定爪套B位置复原,在遇到过长的钉子时,可以通过调整固定摆动块b在导向孔a中的位置,通过变换角度,来实现增加力矩,将长钉子拔出的功能,使用中方拔钉快速,夹持力强大,使用灵活。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