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属于零售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自动售卖机是一种能够自动售卖零售商品的机器。传统的自动售卖机送出商品时冲击较大,出仓状态大多为横向状态,容易摔坏易碎的零售商品。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以解决传统的自动售卖机送出商品时冲击较大,出仓状态大多为横向状态,容易摔坏易碎的零售商品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其结构包括柜体、柜门、商品储箱、防倾机构、出料仓、活动轮、扫码触板,所述柜体前壁活动相连可锁接的柜门,所述柜门透窗对应商品储箱选区视线,所述商品储箱嵌于柜体内腔之中,所述柜体底部两侧分设有可触地的多活动轮,所述柜体底腔装设开放式出料仓,所述出料仓内嵌防倾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防倾机构包括导料框、接收槽、导向腔、支撑座、弹性块、缺口槽、落料槽,所述导料框上部构成的接收槽与商品储箱后腔相连通,所述接收槽与导向腔连为一体,所述导向腔下通落料槽,所述落料槽由支撑座内部中空腔构成,所述支撑座内壁两侧分设有位置不变的弹性块,所述弹性块两侧宽度对应缺口槽内径,所述缺口槽下端直线下通出料仓。
进一步地,所述扫码触板嵌设于柜门右壁局部位置上。
进一步地,所述柜门底部凹槽对应出料仓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商品储箱接线相连扫码触板。
进一步地,所述接收槽下通落料槽。
进一步地,所述落料槽位于导料框的下腔内部。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选择商品储箱中的产品后通过防倾机构送出,由导料框上部的接收槽作为商品的送料通道结构,直通外宽内窄的导向腔,与内壁支撑座形成弧形空隙,空隙中设有弹性块,在易碎瓶状物品滑落的同时具有缓冲、减震等防护优点,商品能够直接通过落料槽滑入剖面装的缺口槽内,商品出仓时呈现立式下落结构,具有防倾倒功能,进而提高对易碎瓶状商品的防护系数。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倾机构装配整体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倾机构装配结构立体示意图。
图中:柜体-1、柜门-2、商品储箱-3、防倾机构-4、导料框-71、接收槽-72、导向腔-73、支撑座-74、弹性块-75、缺口槽-76、落料槽-77、出料仓-5、活动轮-6、扫码触板-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零售商品防倾倒装置,其结构包括柜体1、柜门2、商品储箱3、防倾机构4、出料仓5、活动轮6、扫码触板7,所述柜体1前壁活动相连可锁接的柜门2,所述柜门2透窗对应商品储箱3选区视线,所述商品储箱3嵌于柜体1内腔之中,所述柜体1底部两侧分设有可触地的多活动轮6,所述柜体1底腔装设开放式出料仓5,所述出料仓5内嵌防倾机构4,所述防倾机构4包括导料框71、接收槽72、导向腔73、支撑座74、弹性块75、缺口槽76、落料槽77,所述导料框71上部构成的接收槽72与商品储箱3后腔相连通,所述接收槽72与导向腔73连为一体,所述导向腔73下通落料槽77,所述落料槽77由支撑座74内部中空腔构成,所述支撑座74内壁两侧分设有位置不变的弹性块75,所述弹性块75两侧宽度对应缺口槽76内径,所述缺口槽76下端直线下通出料仓5,所述扫码触板7嵌设于柜门2右壁局部位置上,所述柜门2底部凹槽对应出料仓5通道,所述商品储箱3接线相连扫码触板7,所述接收槽72下通落料槽77,所述落料槽77位于导料框71的下腔内部。
本专利所说的弹性块75分设在对应落料槽77形成的两侧弧形空隙处,上壁贴合至对应导向腔73入口的壁层处,弹性块75采用带有弹性的塑料一体制成,具有缓冲、减震等防护优点。
例如:在进行使用时,选择商品储箱3中的产品后通过防倾机构4送出,由导料框71上部的接收槽72作为商品的送料通道结构,直通外宽内窄的导向腔73,与内壁支撑座74形成弧形空隙,空隙中设有弹性块75,在易碎瓶状物品滑落的同时具有缓冲、减震等防护优点,商品能够直接通过落料槽77滑入剖面装的缺口槽76内,商品出仓时呈现立式下落结构,具有防倾倒功能,进而提高对易碎瓶状商品的防护系数。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传统的自动售卖机送出商品时冲击较大,出仓状态大多为横向状态,容易摔坏易碎的零售商品,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商品出仓时呈现立式下落结构,具有防倾倒功能,进而提高对易碎瓶状商品的防护系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