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品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会计用票夹。
背景技术
常用的票夹用来夹收据或者票据,但常用的票夹功能单一。不能满足办公需求,废弃的纸张或者票据裁剪不方便。同时办公所用的笔以及橡皮檫难以归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会计用票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会计用票夹,包括夹尾、开瓶器、环扣、螺丝刀、紫外线灯、紧固装置、剪刀、笔匣、小刀、固定轴、翻盖、夹头、收纳袋、显示屏、暗槽、按键装置、滑盖和夹板,所述夹板正面上端设置有夹尾,所述夹尾上套有环扣,所述环扣上设置有开瓶器、螺丝刀以及紫外线灯,所述夹尾上设置有翻盖,所述夹尾下端设置有笔匣,所述笔匣左下侧设置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上设置有小刀,所述笔匣右下侧设置有紧固装置,所述紧固装置上设置有剪刀,所述夹板反面设置有夹头,所述夹头右端设置有收纳袋,所述收纳袋下侧设置有滑盖,所述滑盖下端设置有暗槽,所述暗槽中设置有按键装置以及显示屏。
进一步的,所述紫外线灯安装有纽扣电池,且开启方式为按压式,能够进行验钞。
进一步的,所述暗槽中安装有按键装置以及显示屏,能够计算统计数据。
进一步的,所述翻盖下设置有凹槽,能够放置橡皮檫。
进一步的,所述滑盖内侧设置有镜子,能够用于整理自己的妆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新型会计用票夹集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够大大简便会计办公工作。
1.通过设置剪刀,能将多余或者废弃票据剪掉,也能裁剪纸张。
2.通过设置紫外线灯能够验钞。
3.通过设置按键装置以及显示屏能够计算统计数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夹板反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夹尾、2-开瓶器、3-环扣、4-螺丝刀、5-紫外线灯、6-紧固装置、7-剪刀、8-笔匣、9-小刀、10-固定轴、11-翻盖、12-夹头、13-收纳袋、14-显示屏、15-暗槽、16-按键装置、17-滑盖、18-夹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会计用票夹,包括一种新型会计用票夹,包括夹尾1、开瓶器2、环扣3、螺丝刀4、紫外线灯5、紧固装置6、剪刀7、笔匣8、小刀9、固定轴10、翻盖11、夹头12、收纳袋13、显示屏14、暗槽15、按键装置16、滑盖17和夹板18,所述夹板18正面上端设置有夹尾1,所述夹尾1上套有环扣3,所述环扣3上设置有开瓶器2、螺丝刀4以及紫外线灯5,所述夹尾1上设置有翻盖11,所述夹尾1下端设置有笔匣8,所述笔匣8左下侧设置有固定轴10,所述固定轴10上设置有小刀9,所述笔匣8右下侧设置有紧固装置6,所述紧固装置6上设置有剪刀7,所述夹板18反面设置有夹头12,所述夹头12右端设置有收纳袋13,所述收纳袋13下侧设置有滑盖17,所述滑盖17下端设置有暗槽15,所述暗槽15中设置有按键装置16以及显示屏14,所述紫外线灯5安装有纽扣电池,且开启方式为按压式,能够进行验钞,所述暗槽15中安装有按键装置以及显示屏,能够计算统计数据,所述翻盖11下设置有凹槽,能够放置橡皮檫,所述滑盖17内侧设置有镜子,能够用于整理自己的妆容。
工作原理:将收据放置在夹板18上,按下夹尾1将票据夹紧。设置剪刀7,能将多余或者废弃票据剪掉,也能裁剪纸张,紫外线灯5安装有纽扣电池,且开启方式为按压式,能够进行验钞,滑动滑盖17,按键装置16以及显示屏14能够计算统计数据。设置的开瓶器2能够打开饮品的瓶盖,也可将整理好的票据放置在收纳袋13中。翻盖11下设置有凹槽,能够放置橡皮檫。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