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木板开孔机。
背景技术
开孔机是由四大部分相互配合完成打孔过程。首先将材料移动到自动开孔机摄像头扫描区域,摄像头扫描到图像之后进行处理并给控制部分信号,控制部分收到信号之后,进一步的处理并控制传动部分动作,使冲头在平面上的X轴,Y轴走位,完成走位动作之后气动部分开始工作,电磁阀控制气缸进行冲孔动作。现如今人们所用的木板开孔机,虽然能完成对木板进行开孔,但在开孔过程中,由于将木板放入开孔上开孔时,无法将开完孔的木板自动移出开孔机,而需要人们自己将木板从开孔机上卸下,从而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木板开孔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木板开孔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支撑腿,所述底座上表面的一端设有导向块,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开设有斜孔,所述斜孔位于导向块的左端,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辅助腿,所述辅助腿的顶部与液压缸底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液压缸的底部设有液压伸缩杆,且液压伸缩杆的一端与电机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电机转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圆刀,所述电机的一侧与钩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钩杆另一端的侧面开设有空槽,所述空槽内搭接有钩块,所述钩块位于空槽内的一端通过支撑轴与钩杆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钩槽,所述底座位于钩槽开口处上表面设有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的数量为四个,且四个支撑腿分别位于底座底部的四角。
优选的,所述斜孔的角度为倾斜式四十五度角。
优选的,所述导向块的上表面设有限位板。
优选的,所述钩槽位于钩块的正下方,且钩槽的宽度与钩杆的宽度相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自动木板开孔机,通过设置了导向块,使人们将木板放置在开孔机上时更加便捷,通过开启液压缸使液压伸缩杆下降带动电机下降,通过电机转轴上圆刀对木板进行开孔,在开孔机完成对木板开孔后,由于电机的一侧连接着钩杆,通过钩杆上的钩块将木板掀起,使木板的一端插入斜孔,使木板从斜孔中滑出,从而使开孔机完成对木板开孔后自动将木板移出开孔机,从而给人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A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导向块、3限位板、4支撑腿、5斜孔、6辅助腿、7液压缸、8液压伸缩杆、9电机、10圆刀、11钩杆、12空槽、13支撑轴、14钩块、15钩槽、16限位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自动木板开孔机,包括底座1,底座1的底部设有支撑腿4,使底座1的底部拥有可以一定空间,从而用于放置木板,由于支撑腿4的数量为四个,且四个支撑腿4分别位于底座1底部的四角,使开孔机更加稳定的与地面接触,由于底座1上表面的一端设有导向块2,使人们将木板放置在开孔机上时更加便捷,导向块2的上表面设有限位板3,底座1的上表面开设有斜孔5,斜孔5位于导向块2的左端,由于斜孔5的角度为倾斜式四十五度角,使木板在与斜孔5保持同样的四十五度角时,木板会滑入斜孔5内,从而使木板从底座1上流出,底座1的上表面设有辅助腿6,辅助腿6的顶部与液压缸7底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液压缸7的底部设有液压伸缩杆8,且液压伸缩杆8的一端与电机9的顶部固定连接,电机9转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圆刀10,电机9的一侧与钩杆11的一端固定连接,钩杆11另一端的侧面开设有空槽12,空槽12内搭接有钩块14,钩块14位于空槽12内的一端通过支撑轴13与钩杆11的一端活动连接,底座1的上表面设有钩槽15,底座1位于钩槽15开口处上表面设有限位块16,钩槽15位于钩块14的正下方,且钩槽15的宽度与钩杆11的宽度相等,通过开启液压缸7使液压伸缩杆8下降带动电机9下降,通过电机9转轴上圆刀10对木板进行开孔,在开孔机完成对木板开孔后,由于电机9的一侧连接着钩杆11,通过钩杆11上的钩块14将木板掀起,使木板的一端插入斜孔,使木板从斜孔5中滑出。
工作原理:当自动木板开孔机使用时,将木板放在导向块2上,使木板顶部面对着圆刀10,此时开启开启液压缸7使液压伸缩杆8下降带动电机9下降,在开启电机9,通过电机9转轴上圆刀10对木板进行开孔,从而完成对木板进行开孔,此时的电机9在上升的同时会带动钩杆11随着电机9上升,而此时的钩块14已与木板一端的底部相接触,从而在电机9上升时,通过钩杆11会将木板掀起,从而使木板从斜孔5中滑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