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
背景技术
新风系统是由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组成的一套独立空气处理系统,它分为管道式新风系统和无管道新风系统俩种。管道式新风系统由新风机和管道配件组成,通过新风机净化室外空气导入室内,通过管道将室内空气排出;无管道新风系统由新风机和呼吸宝组成,同样由新风机净化室外空气导入室内,同时由呼吸宝将室内污浊空气排出。相对来说管道式新风系统由于工程量大更适合工业或者大面积办公区使用,而无管道新风系统因为安装方便,更适合家庭使用。现有的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通常是在新风机的新风出口处连接在除湿机上,利用除湿机对空气进行除湿加工,除湿机的使用会加大使用者的使用成本、维护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包括新风机和除湿箱,所述新风机上的新风出口固定连通有连通管的进气端,所述除湿箱的左侧壁从上至下分别固定连通有进气管的出气端和出气管的进气端,所述连通管的出风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一的一端,所述三通管一的另外两端分别固定连通有第一气阀和第二气阀的一端,所述第一气阀远离三通管一的一端与进气管的进气端固定连通,所述第二气阀远离三通管一的一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二的一端,所述三通管二另外两端中的一端与出气管的出气端固定连通。
所述除湿箱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挂环,所述除湿箱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隔板,所述隔板位于进气管的出气端和出气管的进气端之间,所述隔板上开设有通气孔,所述除湿箱的内部且位于隔板的上方设置有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所述隔板上对应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所述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的底端分别插接在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内,所述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均位于通气孔的左侧,且第一滤框位于第二滤框的左侧,所述除湿箱顶壁上对应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孔和第二插孔,所述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的顶部分别插接在第一插孔和第二插孔内,且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的上表面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的下表面,且限位板的下表面与除湿箱的上表面接触,所述第一滤框的内表面粘接有吸湿袋的外表面,所述第二滤框的内表面粘接有除湿袋的外表面。
优选的,所述隔板与除湿箱的内底壁相互平行,且隔板下表面面积与除湿箱内底壁面积相同。
优选的,所述吸湿袋的内部填充有吸湿棉,所述除湿袋的内部填充有干燥剂。
优选的,所述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以隔板的中轴线为参照对称,所述第一滤框与第二滤框相互平行。
优选的,所述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的大小相同,所述第一插孔和第二插孔的大小相同,所述第一滤框的宽度与第一插孔的长度相同,所述第一插孔的长度与除湿箱的内宽相同。
优选的,所述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均为橡胶框,所述限位板的宽度是第一插孔宽度的两倍。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通过第一气阀远离三通管一的一端与进气管的进气端固定连通,第二气阀远离三通管一的一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二的一端,三通管二另外两端中的一端与出气管的出气端固定连通,能够利用第一气阀和第二气阀控制新气机吹出的新风是否进而除湿箱内,方便操作,通过在在除湿箱内设置有第一滤框和第二滤框,利用吸湿袋和除湿袋能够对新风中的使其进行吸收,使干燥气体从出气管进入三通管二,再排入室内,该除湿箱使用成本低,通过除湿箱顶壁上对应第一插槽和第二插槽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孔和第二插孔,便于维护且维护成本低,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除湿箱结构正剖图。
图中:1新风机、2除湿箱、3连通管、4进气管、5出气管、6三通管一、7第一气阀、8第二气阀、9三通管二、10挂环、11隔板、12通气孔、13第一滤框、14第二滤框、15第一插槽、16第二插槽、17第一插孔、18第二插孔、19限位板、20吸湿袋、21除湿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包括新风机1和除湿箱2,新风机1上的新风出口固定连通有连通管3的进气端,新风机1是一种有效的空气净化设备,能够使室内空气产生循环,一方面把室内污浊的空气排出室外,另一方面把室外新鲜的空气经过杀菌,消毒、过滤等措施后,再输入到室内,让房间里每时每刻都是新鲜干净的空气,新风机1运用新风对流专利技术,通过自主送风和引风,使室内空气实现对流,从而最大程度化的进行室内空气置换,新风机1内置多功能净化系统保证进入室内的空气洁净健康。具有四个结构,分别是排风通道进口、排风通道出口、新风通道进口和新风通道出口,新风通道出口将外界空气通入室内,除湿箱2的左侧壁从上至下分别固定连通有进气管4的出气端和出气管5的进气端,连通管3的出风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一6的一端,三通管一6的另外两端分别固定连通有第一气阀7和第二气阀8的一端,第一气阀7远离三通管一6的一端与进气管4的进气端固定连通,第二气阀8远离三通管一6的一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二9的一端,三通管二9另外两端中的一端与出气管5的出气端固定连通,通过第一气阀7和第二气阀8控制是否进行除湿,除湿时第一气阀7打开,第二气阀8关闭,不除湿时相反。
除湿箱2的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挂环10,通过挂环10便于将除湿箱2挂在墙上,方便使用者对除湿箱2进行操作,如更换吸湿袋20和除湿袋21,除湿箱2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隔板11,隔板11与除湿箱2的内底壁相互平行,且隔板11下表面面积与除湿箱2内底壁面积相同,隔板11位于进气管4的出气端和出气管5的进气端之间,隔板11上开设有通气孔12,隔板11将除湿箱2内分隔成两个空间,两个空间通过通气孔12连接,空气除湿后才进入出气管5,除湿箱2的内部且位于隔板11的上方设置有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隔板11上对应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槽15和第二插槽16,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的底端分别插接在第一插槽15和第二插槽16内,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均位于通气孔12的左侧,且第一滤框13位于第二滤框14的左侧,第一插槽15和第二插槽16以隔板11的中轴线为参照对称,第一滤框13与第二滤框14相互平行,除湿箱2顶壁上对应第一插槽15和第二插槽16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孔17和第二插孔18,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的顶部分别插接在第一插孔17和第二插孔18内,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的大小相同,第一插孔17和第二插孔18的大小相同,第一滤框13的宽度与第一插孔17的长度相同,第一插孔17的长度与除湿箱2的内宽相同,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均为橡胶框,限位板19的宽度是第一插孔17宽度的两倍,拉动两个限位板19能够将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从除湿箱2内取出,对吸湿袋20和除湿袋21进行更换,且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的上表面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板19的下表面,且限位板19的下表面与除湿箱2的上表面接触,第一滤框13的内表面粘接有吸湿袋20的外表面,第二滤框14的内表面粘接有除湿袋21的外表面,吸湿袋20的内部填充有吸湿棉,除湿袋21的内部填充有干燥剂,干燥剂是指能除去潮湿物质中部分水份的物质,如硫酸钙和氯化钙等,通过与水结合生成水合物进行干燥;物理干燥剂,如硅胶与活性氧化铝等,通过物理吸附水进行干燥。
使用时,新风机1的排风通道进口和排风通道出口通过管道分别与室内排风口和户外排风口连通,新风机的新风通道进口通过管道与户外新风口连通,三通管二9接入室内新风出风管,室外空气通过新风机1进入连通管,需要除湿时,打开第一气阀7,关闭第二气阀8,空气进入除湿箱2内,经过吸湿袋20和除湿袋21的吸湿后通过出气管5进入三通管二9,再排入室内,不需要除湿时,关闭第一气阀7,打开第二气阀8,新风机1吹出的空气直接进入三通管二9再排入室内。
综上所述,该具有除湿功能的新风系统壁挂装置,通过第一气阀7远离三通管一6的一端与进气管4的进气端固定连通,第二气阀8远离三通管一6的一端固定连通有三通管二9的一端,三通管二9另外两端中的一端与出气管5的出气端固定连通,能够利用第一气阀7和第二气阀8控制新气机吹出的新风是否进而除湿箱2内,方便操作,通过在在除湿箱2内设置有第一滤框13和第二滤框14,利用吸湿袋20和除湿袋21能够对新风中的使其进行吸收,使干燥气体从出气管5进入三通管二99,再排入室内,该除湿箱2使用成本低,通过除湿箱2顶壁上对应第一插槽15和第二插槽16的位置分别开设有第一插孔17和第二插孔18,便于维护且维护成本低,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该文中出现的电器元件均与外界的主控器及220V市电电连接,并且主控器可为计算机等起到控制的常规已知设备。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