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墙板固定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轻质隔声墙板,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常用于隔墙。因为轻质隔声墙板拥有高强度,质量轻,隔音好等优点,被广泛使用。现有技术中,固定墙板的方式往往是通过连接件将轻质墙板与墙面连接,或者通过固定件将轻质隔音墙板的底端与地面固定,上述连接方式复杂而且繁琐,所需多个固定件才能将轻质隔墙板固定,而且在拆卸时麻烦,浪费了人力和物力。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包括左夹持板,所述左夹持板左侧开设有两个对齐设置的扩孔,所述左夹持板右侧相向设置有右夹持板,所述左夹持板右侧底部水平开设有矩形插槽,所述矩形插槽内腔左侧开设有两个分别与两个所述扩孔连通的穿孔,所述右夹持板左侧下部垂直一体化设置有矩形插接块,所述矩形插接块活动密合插接在矩形插槽内,所述矩形插接块左侧垂直一体化设置有两根对齐设置的螺纹丝杆,所述螺纹丝杆贯穿于穿孔并置于扩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左夹持板右侧上部固定粘接有第一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右夹持板左侧固定粘接有第二橡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穿孔的孔径小于扩孔的孔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螺纹丝杆左端螺纹拧合有螺母,所述螺母置于扩孔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左夹持板和右夹持板通过其设置的矩形插槽和矩形插接块进行夹持固定,并且使用螺母将螺纹丝杆进行固定连接,从而将夹持板和右夹持板进行固定,保证能够对墙板进行夹持固定住,方便快捷,无需在墙板上进行钻孔固定。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的螺母、穿孔和螺纹丝杆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的右夹持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的左夹持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左夹持板1、扩孔2、第一橡胶垫3、右夹持板4、第二橡胶垫5、螺母6、穿孔7、螺纹丝杆8、矩形插槽9、矩形插接块1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包括左夹持板1,所述左夹持板1左侧开设有两个对齐设置的扩孔2,所述左夹持板1右侧相向设置有右夹持板4,所述左夹持板1右侧底部水平开设有矩形插槽9,所述矩形插槽9内腔左侧开设有两个分别与两个所述扩孔2连通的穿孔7,所述右夹持板4左侧下部垂直一体化设置有矩形插接块10,所述矩形插接块10活动密合插接在矩形插槽9内,所述矩形插接块10左侧垂直一体化设置有两根对齐设置的螺纹丝杆8,所述螺纹丝杆8贯穿于穿孔7并置于扩孔2内。
本实施例中,所述左夹持板1右侧上部固定粘接有第一橡胶垫3。
本实施例中,所述右夹持板4左侧固定粘接有第二橡胶垫5,第一橡胶垫3和第二橡胶垫5可以对轻质隔声墙板进行保护。
本实施例中,所述穿孔7的孔径小于扩孔2的孔径。
本实施例中,所述螺纹丝杆2左端螺纹拧合有螺母6,所述螺母6置于扩孔2内。
在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使用的时候,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轻质隔声墙板的固定装置,包括左夹持板1、扩孔2、第一橡胶垫3、右夹持板4、第二橡胶垫5、螺母6、穿孔7、螺纹丝杆8、矩形插槽9、矩形插接块10,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使用时,将左夹持板1和右夹持板4通过其设置的矩形插槽9和矩形插接块10进行夹持固定,此时矩形插接块10侧壁的两根螺纹丝杆8贯穿于对应的穿孔7和扩孔2,并且使用螺母6将螺纹丝杆8进行螺纹拧合,从而将夹持板1和右夹持板4进行固定,保证能够对墙板进行夹持固定住,方便快捷,无需在墙板上进行钻孔固定,由于左夹持板1右侧上部固定粘接有第一橡胶垫3和右夹持板4左侧固定粘接有第二橡胶垫5,第一橡胶垫3和第二橡胶垫5可以对轻质隔声墙板进行保护。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